金沙js33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公平、公正、择优,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兰交研发[2020]259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学校细则》),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订《金沙js33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奖励对象、奖励名额、奖励额度
1.奖励对象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学院在读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2)按《学校细则》第三章“基本条件”确定申请人资格。
(3)根据《学校细则》第三章“第七条”第八项,凡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类同于违反校纪校规,但未受纪律处分者,原则上取消参评资格。
(4)已获国家奖学金者,原则上不再参评学业奖学金;若出现学院名额空额,则不受此条限制。
2.奖励名额
(1)学院总奖励名额由学校分配。
(2)学院根据学校的分配名额,按专业类别、专业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名额。
3.奖励额度
按《学校细则》第二章“第五条”执行。
二、评定办法
1. 硕士一年级评定办法
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依据《学校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评定。
2、硕士二、三年级评分标准
硕士二、三年级的奖学金评定,按以下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计分,学院依据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名额,按照综合计分的结果排序后进行评定。若出现综合计分相同者,则依评定指标数量、质量综合后确定获奖等级。
1. 评定指标I
评定指标由八部分组成,分别是申请人的学习成绩(S:百分制)、学术论文(A)、专利(P)、获奖(R)、担任社会工作(W)、导师评价(T)资格考试(Z)、综合素质(J),计算公式为:I=0.5S+A+P+R+W+T+Z+J,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2. 学习成绩S
在评定硕士二年级学业奖学金时,S指一年级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院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为准;在评定硕士三年级学业奖学金时,S按0分计算。
3. 学术论文A
学术论文的得分需根据表1计算办法得出。成果类别按兰交科发〔2020〕139号《我校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办法(2020年修订)》确定。
表1 学术论文得分表
类别 |
T类 |
A1类 |
A2类 |
B类 |
C类 |
D类 |
|||
SCI1区 |
SCI2区 |
SCI3区 |
SCI4区 |
||||||
分值 |
200 |
150 |
120 |
80 |
50 |
30 |
15 |
10 |
5 |
注:D类文章不累计计算,且必须提供刊物原件,C类及以上累加计算。
表2 多人参加的论文工作量划分比例表
参加者 |
1人 |
2人 |
3人 |
署名1 |
100% |
60% |
50% |
署名2 |
40% |
30% |
|
署名3 |
20% |
注:此表适用于C类及以上论文,D类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则给学生按100%计算;若有学生为第三、第四合作者,按60%、40%计算。
4. 专利P
专利得分根据表3得出。
表3 专利得分表
类别 |
国家发明专利 |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
说明 |
|||
第一发明人 |
第二发明人 |
第三发明人 |
第一专利人 |
第二专利人 |
如本人非第一发明人,则第一发明人必须是本校教工;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二发明人只计一项。 |
|
分值 |
40 |
10 |
4 |
5 |
2 |
5. 获奖R
各类获奖情况得分按表4得出。
表4 获奖得分表
类别 |
所属项目(相关专业) |
分值 |
R1 |
国家级科技奖励定额内人员 |
30 |
R2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定额内人员、全国竞赛一等奖 |
15 |
R3 |
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定额内人员、全国竞赛二等奖 |
12 |
R4 |
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定额内人员、厅局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名、省级竞赛一等奖、全国竞赛三等奖、 |
10 |
R5 |
厅局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前三名、省级竞赛二等奖 |
7 |
R6 |
厅局级科技奖励三等奖前三名、省级竞赛三等奖 |
6 |
R7 |
全国大赛进入赛区有效名额内的参赛队伍或进入全国复赛阶段的队伍; 进入决赛并获奖的队伍参照R2、R3 |
6-8 |
R8 |
获得由研究生院组织的非体育类竞赛一等奖;代表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获得个人第一名;参加省级以上非体育类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 |
5 |
R9 |
代表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获得个人第二、三名;获得由研究生院组织的非体育类个人竞赛二、三等奖 |
4 |
R10 |
代表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获得团体第一名 |
2 |
R11 |
代表研究生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获得团体第二、三名 |
0.5 |
表4说明:
(1) 项目类别和分级依据兰交创发〔2020〕153号《我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分类管理目录》确定;该《目录》中未纳入的,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
(2)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分,不再累加;体育竞赛以研究生院公布的获奖情况为准,从上次评定学业奖学金日期开始统计,按最高分计入,每年只计一项。
(3)会计硕士参加由MPAcc教指委组织的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所有参赛学生每人加0.5分,进入赛区有效名额后按照表4相关规定再进行加分。
(4)研究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青春”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参赛学生每人加0.5分,参加校级比赛每人加1分,参加省级比赛每人加2分,获奖后则按照表4相关规定加分,同一项目相关加分只取最高分,不累加。
(5))参与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清华大学金沙js333)入库案例、中国工商管理国际案例库(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入库案例、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CMCC)入库案例、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CMCC)百优案例、毅伟案例库入库案例、哈佛案例库入库案例等案例编写且为入库案例作者的,每参加一篇加1分。
(6)以上参赛或获奖需提供参赛证明或获奖证书。
6. 社会工作W
社会工作需任职至少一年,且需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聘用证书或任职文件,各项职务加分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其他项不累加,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可累加。
表5 社会工作加分值
职务或获奖 |
加分值 |
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 |
8 |
校研究生会各部部长、各研究生分会主席 |
3 |
研究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校研究生会副部长、各研究生分会副主席、研究生分会部长、班长、副班长、研究生支部书记 |
2 |
研究生会干事 |
0.5 |
研究生党支部委员 |
1 |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 (可与所任职务得分累加) |
2 |
7、导师评价T
导师评价分值最高为10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全面表现进行打分评价。
8、资格考试Z
考试类别 |
通过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3分/门 |
税务师 |
1.5分/门 |
资产评估师 |
1.5分/门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10分 |
中国精算师 |
10分 |
特许金融分析师 |
10分 |
注:上述加分仅针对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上述考试,以上加分项目就读期间仅计算一次。
9、综合素质
(1)思想品德
爱国、爱校、爱院,思想正派、勤奋学习、作风严谨、行为端正,无违纪违规记录可获基础分值10分。
有违纪违规记录并造成一定影响,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扣除2-5分,最终确定思想品德分数。
(2)六级成绩
大学英语六级总分为425-449分加2分,450-469分加3分,470-499分加4分,500分及以上加5分。
六级成绩只针对三年级硕士生,不包括二年级研究生。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若有托福、雅思、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加分。
(3)科研实践
申请人如参与导师或本院教师的国家级课题,得6分,参与省部级课题得4分,参与其他类型课题及各类横向课题得2分。每人限报2项。申请人须实质性参与,并由课题主持人出具书面证明。
四、注意事项
参评人所有参评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
本《细则》未尽事项,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审定并评分。
五、评审程序
1. 在规定的时间段,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表,一式一份,评奖结束后在所在学院存档备查),导师在相应表格填写推荐意见后连同支撑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受理并审核申请者参评材料,召开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每位研究生拟获学业奖学金等级。需要公开答辩的,可在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上举行答辩;
3.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需在学院网页首页和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在公示期接受对原始材料的查询和对评定结果的申诉,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
4. 参评人应保证所有参评资料及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其它
1.本评审细则由金沙js333研究生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按照《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兰交科发〔2020〕257号),并参照本细则实施。
2021年7月16日
金沙js333